铁路是国民经济的大动脉,铁路的安全畅通,关系到国民经济和国防建设发展的大局,确保铁路畅通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职责。为了您和您家人的安全,铁路沿线的企事业单位,学校和广大群众,必须共同严格遵守铁路安全规定。
一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或者拓宽铁路道口、人行过道。
二、通过无人看守道口的车辆、行人要做到“一停、二看、三通过”,严禁无证驾驶、超载驾驶,严禁在道口处抢行或者停留。有的驾驶员开车时盲目求快、严重超载,若在铁路道口上熄火、发生故障,易造成车毁人亡的惨祸。
三、行动不便的行人过铁路道口时必须有人护送。
四、不听从道口值守人员劝阻或者无视禁行警示信号、标志硬行通过铁路平交道口、人行过道,或者沿铁路线路纵向行走,或者在铁路线路上坐卧,造成人身损害,铁路部门不承担赔偿责任。
五、公安及关对蓄意破坏道口安全设施、扰乱道口正常秩序、妨碍监护人员执行公务等行为,要依法严肃处理,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。
六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三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轻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:(一)盗窃、损毁或者擅自移动铁路设施、设备、机车车辆配件或者安全标志的;(二)在铁路线路上放置障碍物,或者故意向列车投掷物品的;(三)在铁路线路、桥梁、涵洞处挖掘坑穴、采石取沙的;(四)在铁路线路上私设道口或者平交过道的。
七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三十六条 擅自进入铁路防护网或者火车来临时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、抢越铁路,影响行车安全的,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。
八、禁止损毁、破坏、拆盗铁路器材和火车上的设备。严禁废品收购站、冶炼厂、铁匠铺等收购铁路器材。作为一个合格公民,我们要积极揭发、举报偷盗铁路运输物资、拆卸铁路器材等破坏铁路的违法犯罪行为,为保护铁路运输物资、保护国家财产做出贡献。
为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,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,请您一定要遵守国家规定。